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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管理师职业等级和报名条件

发表时间:2016-4-19  浏览次数:680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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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管理师(国家职业标准:X2-07-03-06),是指运用现代信用经济、信用管理及其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,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,使用信用管理技术与方法,从事企业和消费者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。也是在企业中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。

本职业共设置三个级别,分别为:助理信用管理师(三级)、信用管理师(二级)、高级信用管理师(一级)。

信用管理师报考条件:

助理信用管理师(三级)报考条件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2、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。
3、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。
4、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
信用管理师(二级)报考条件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
2、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
3、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4、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5、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
高级信用管理师(一级)报考条件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。
2、取得本职业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3、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
4、具有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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